不及時關閉戶口,會導致公安機關人口信息數據庫中無效人口信息的積累,影響人口數據的準確性,進而影響政府的宏觀決策,不利於社會管理。公民死亡後,如果其家屬沒有及時辦理戶口註銷手續,會影響壹些事務的正常辦理,如保險理賠、繼承、銀行退保等。申請條件:公民死亡後,應當依法及時辦理註銷戶口手續。辦理機關:當地公安機關戶籍派出所。需要提供的信息:1。單位(村、居委會)的死亡註銷函。2.戶口簿。3.死者的身份證。4、醫學上的死亡證明或司法部門的死亡證明,法院的死亡判決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 * *公民死亡,戶主、親屬、扶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在進城安葬前壹個月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應當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註銷其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戶主和發現者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