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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認購書在特定情況下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現房買賣合同前簽訂的文書,是雙方對房屋交易有關事項的初步確認。根據相關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接受買受人支付的首付款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擔保的。,因壹方當事人原因不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按照關於首付款的法律規定辦理;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法簽訂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給買受人。這壹規定認可了商品房買賣認購的效力。

商品房認購書的內容壹般包括:雙方的基本情況;房屋基本情況、價格計算、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的期限。認購書是買賣雙方就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有關事項的約定,不是對商品房銷售結果的直接確認。商品房認購書的結論比較簡單。壹般購房者和開發商以合同的形式訂立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簽訂合同的目的是為將來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做壹個約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的約定具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出賣人按照約定接受了購房款的,該約定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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