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這是由我國的國體和政體決定的。中國人民在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就像中國* * *產黨在依法治國中的領導地位壹樣,是由我國憲法所決定的,是內在統壹的。
我國憲法法律的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是我們黨在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聽取人民意見、反映人民意願、汲取人民智慧的結果。
社會主義法治的意義
完善社會主義法治,既要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又要保證黨的執政地位,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要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通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誌,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
推動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發展。積極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司法監督,促進司法公正,維護司法權威。要樹立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領導的社會主義理念,確保政法工作的社會主義方向。
不斷提高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能力。要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做好普法工作。社會主義民主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前提和基礎;社會主義法治是社會主義民主的保障,二者密不可分。只有堅持和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才能有效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