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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協議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

認購協議是指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現房買賣合同之前簽訂的具有約束力的合同,以及雙方就特定不動產進行特定交易的約定。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商品房銷售過程中簽訂的認購協議,如果具備當事人姓名、商品房基本情況、房屋總價、付款方式等商品房銷售的基本要件,則應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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