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7天內,在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其他低風險區居住過的人員,3天內(間隔24小時)進行2次核酸檢測,做好健康監測。
三、中、高風險區尚未公布,但7天內發生社會疫情的,參照中、高風險區執行。
四、近期有旅行史的人員,請密切關註疫區公布的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軌跡信息以及高危區信息。有疫情風險的人員應立即向社區(村)、賓館和單位報告,並配合實施隔離醫學觀察。
防疫九不政策:
1.不得擅自將出行限制範圍從中高風險地區擴大到其他地區。
2.不得對來自低風險地區的人員采取強制遣返、隔離等限制性措施。
3.不得隨意延長中高風險區域的管控時間。
4.不得擅自擴大采取隔離控制措施的風險人員範圍。
5.不得隨意延長風險人員的隔離和健康監護時間。
6.不得隨意以疫情防控為由,拒絕為病情危重、需要定期診治的患者提供醫療服務。
7.不允許對符合條件的離校返鄉大學生采取隔離等措施。
8 .不準隨意設置防疫檢查站,限制合格旅客和貨車通行。
9.不允許隨意關閉低風險區域的場所,保證正常生產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涉嫌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是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