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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佛體的社會評論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副院長霍教授表示,如果兩國之間有適用的國際條約,按照國際條約規定的渠道進行追索是最有效、最便捷的方式。但就本案而言,中荷之間沒有適用於文物返還的多邊和雙邊國際條約。

不過,霍教授表示,中國有很多途徑可以追索,比如通過兩國政府的外交磋商進行聯合調查,這也是比較容易操作的。中國政府也可以嘗試請第三方,比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文物保護促進委員會介入,進行調解,促使這件文物回歸。因為文物國際追逃,必然面臨復雜的程序、證據和法律上的困難,不可能壹天兩天追逃成功。

坐佛身被壹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私人藏家在1996通過“合法渠道”購買。幾年前,佛像被“借給”博物館研究。德倫特博物館從未聽說過“佛像可能是中國福建章公祖師的實物像”的說法。

3月23日,擁有這尊坐佛的藏家也向新華社發來聲明,稱其持有的佛像出現在港尾1994,試圖說明這尊佛像並非張的塑像。但對方並未提供相關證據支持。如果中方有如山鐵證,證明這尊肉佛是被盜佛像。應根據程序進行追索。荷蘭媒體稱,如果證據確鑿,大部分荷蘭人希望將肉身菩薩歸還中國。

荷蘭私人收藏家告訴荷蘭媒體,如果他能證明佛像就是福建村聲稱被盜的那尊,他將歸還佛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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