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內不忠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重婚罪,將面臨刑事處罰;
(2)如果只是偶爾出軌,只是道德問題,不構成犯罪;
(3)離婚起訴出軌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婚內出軌需要什麽證據?
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
2.保證書或悔過書;
3.照片和視頻(收購必須合法);
4、證人證言等。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對婚姻不忠的懲罰標準如下:
1.婚內出軌,無過錯方可向對方要求賠償;
2.如果對方在婚姻中出軌,並且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對方的出軌行為,那麽對方屬於錯誤的壹方。此時財產分配可以偏向對方,要求出軌方支付精神損害賠償。
綜上所述,婚內出軌通常需要承擔以下法律責任:第壹,出軌違反了婚姻忠誠原則。《民法典》規定,出軌是婚姻過錯。對於錯誤的壹方,夫妻分割財產時,應少分或不分。第二,如果長期出軌,與第三人同居,以夫妻名義同居,可能構成重婚罪。如果小三也知道對方是配偶,還和他壹起生活,那麽小三也可能構成重婚罪。第三,出軌時,如果給了婚外異性壹大筆錢,那麽原配可以向小三索要這部分財產。對於要返還的財產,夫妻離婚時,出軌壹方應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1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