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樣做是有風險的,因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註冊在妳名下,那麽妳就是投資人)必須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也就是說企業的所有債務都將由妳來承擔,而妳作為投資人承擔的範圍不僅僅是註冊公司時的出資,還包括個人獨資企業的所有財產和妳的其他所有個人財產。也就是說,在企業經營過程中或者企業因各種原因解散時,如果企業財產和公司成立時的出資額不足以償還經營所產生的債務,妳作為投資人,必須以妳的其他全部財產清償債務。
所以我的建議是,再小心壹點。因為如果妳以妳的名義開公司,妳是投資人,妳的日本男友因為經營不善或者其他原因把公司關了,所有的債務都要妳來還,他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總之,謹防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