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主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首先,房主在自己家裏拉電線,不是在公共場所,房主有權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其次,房主在拉線的同時,在顯眼的地方設置了提醒標誌,進入了提醒的義務;第三,小偷闖入他人住宅,其行為存在過錯,且不聽主人勸告,自取滅亡,是咎由自取。如果業主私自安裝帶電設施,導致小偷死亡,需要承擔相關責任。相關法律規定:未經批準安裝使用電網的,或者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需要安裝防盜設施的單位和場所,可以安裝各種報警裝置,但不允許安裝電網,不允許個人私自安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 *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