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和精神方面為父母提供必要的條件。子女作為照顧者,應該在經濟上贍養老人,照顧老人的生活,安慰老人的精神,照顧老人的特殊需要。
另外,尊老愛幼也是我國的傳統美德。在法律規定上,我國已經明確,要維護老年人的權益,給予老年人應有的保障。如果子女不贍養老人,老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的經濟贍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年人有權要求贍養人支付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