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司法局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作出處理:
(壹)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
處理需提交的材料清單:
壹是律師在全市範圍內的區內調動。
1,律師變更執業機構申請表原件;
2.原執業機構出具的業務、檔案、財產轉移和債權債務清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與新執業機構簽訂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壹張兩寸、藍色、正面、免冠、穿著律師袍的近照。
二、在省內其他城市到本市的律師事務所執業。
1,律師執業申請表原件;
2.律師變更執業機構申請表原件;
3、非本市戶籍,提交壹年以上的暫住證復印件;
4、人事檔案進市人才交流中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與新執業機構簽訂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6.上繳山東省司法廳的律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身份證、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近期兩寸藍色正面免冠律師袍照片。
需要提供的資料不涉及妳說的勞動手冊和社保證明。
擴展數據
工作基礎:
1,律師執業證書管理辦法
2.山東省司法廳律師執業證書管理規定
3.山東省司法廳關於律師管理和律師發展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的通知
處理條件:
1,在律師事務所執業壹年;
2.聘用合同期滿;
3、成立新的律師事務所;
4.原律師事務所解散或註銷(不限壹年);
5.其他確需移交的情形。
參考資料:
青島市司法局-申請律師中轉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