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意見》第七點,第二十條規定:
七、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國防科技工業領域。
(二十)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國防科技工業投資建設領域。引導和支持民營企業有序參與軍工企業重組改制,鼓勵民營企業參與軍民兩用高技術開發和產業化,允許民營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承擔軍工生產和科研任務。
因此,個人和非政府組織目前參與了制造業。
擴展數據: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第147條
從事非經營性通用航空的,應當向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登記。
從事通用航空經營的,應當向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申請通用航空經營許可。
第149條
組織實施經營性飛行時,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飛行安全,保護環境和生態平衡,防止對環境、居民、農作物或者牲畜造成損害。
第150條
從事通用航空活動的,應當投保地面第三者責任險。
百度百科-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意見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