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關系中的勞動所有者和勞動使用者;2.與勞動關系密切相關的其他社會關系,包括勞動行政關系、社會保險關系、勞動力市場服務關系、勞動群體關系、勞動爭議處理關系。
勞動法的基本原則:
1,平等原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方面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2.自願原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應當基於雙方的真實意願,不得強迫或者限制;
3.協商壹致原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應當通過協商就勞動合同和勞動條件達成壹致;
4.合法性原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行為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
5.公平原則:用人單位應當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公平合理對待勞動者。
綜上所述,勞動法的適用範圍是廣泛的,不僅涵蓋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還包括勞動行政、社會保障、勞動力市場服務、工會活動、勞動爭議處理等與勞動關系密切相關的各種社會法律關系。* * *已經成為壹個多元化的勞動法規範體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文章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的權利、獲得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交勞動爭議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