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尊重憲法權威: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國家的基石。必須維護憲法權威地位,尊重憲法精神和原則,確保憲法在國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不可動搖。
2.依法行使權力:依憲治國的核心是依法行使權力。政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不得超越法定權限或者濫用職權。
3.建立健全法治體系:要建立健全法治體系,包括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完善法治宣傳教育體系、強化法治監督體系。通過法治保障公民權利和自由,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4.推進憲法實施和完善:積極推進憲法實施和完善,及時修改完善,與時俱進,適應國家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
5.加強憲法宣傳教育:要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通過普及憲法知識,增強公民的法律素養,讓每個人都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
依憲治國和依憲執政對司法制度建設的要求
1,憲法至上:依憲治國的核心是憲法的權威和地位。司法制度建設必須以憲法為依據,確保憲法在司法實踐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實施。
2.法治原則的貫徹:依憲治國、依憲執政要求司法制度堅持法治原則,包括平等、公正、公開、獨立和效率。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3.完善司法制度:依憲治國,按照憲法治理的要求完善司法制度,包括建立健全法律體系、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加強司法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