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的規定:
企業的類型是根據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的,主要包括:
(1).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
2.根據上述對民營企業內涵的定義,除了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其他類型的企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都是民營企業。
國有企業:
1.國有企業是指國家對其資本擁有所有權或控制權,政府的意誌和利益決定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骨幹,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支柱。
2.國有企業作為壹種生產經營的組織形式,兼具商業性和公益性的特點。它們的商業性體現在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追求上,公益性體現在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經濟調控的目標,發揮協調國民經濟各方面發展的作用。
3.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權限,國有企業分為中央企業(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和地方企業(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個別央企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責任比較特殊,屬於國務院直接管理,這些央企屬於部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