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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法治思維是壹種融合法律的價值屬性和工具理性”

法治思維是指以法治的價值和精神為指導,運用法律原則、規則和方法思考和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

法治思維的含義有四層:

第壹,法治思維以法治的價值精神為指導,內含公平、正義、民主、人權等法治理念,是壹種正當性思維。

二、法治思維是依據法律原則和規則來指導人們的社會行為,這是壹種規範性思維。

第三,法治思維是基於法律手段和方法分析、處理和解決問題的可靠邏輯思維。

四、法治思維是符合法律、尊重事實的科學思維。因此,法治思維是壹種融合了法律的價值屬性和工具理性的特殊的高級法律意識。

法治思維包括法律至上、權力制約、公平正義、人權保障、正當程序等,與人治思維相對立。

尊重法律權威有以下三個基本要求:

首先要相信法律。要相信法律,相信法律,樹立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堅定觀念,增強對法律的信任感和認同感。

其次,我們應該遵守法律。以實際行動捍衛法律尊嚴,確保法律實施。第三,我們應該遵守法律。擁護法律規定,接受法律約束,履行法律義務,服從法律管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最後,我們應該維護法律。做法律權威的守護者,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有良知的保護者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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