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所有公民在法律適用上壹律平等,法律適用平等原則的基本含義是:第壹,所有公民都必須平等地遵守國家的法律,人人平等地享有法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第二,任何公民的合法權益平等地受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人不得侵犯;第三,任何公民的違法犯罪行為,都將依法受到同等的查處,決不允許逍遙法外。
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司法責任原則是指司法機關或司法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後果而采取的壹種懲罰制度。
法律是全體人民意誌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由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頒布規範,並以國家強制力保障規範的實施。包括基本法和普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