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故事是薛蟠為了搶奪連贏(後來的香菱)而殺死了壹個小鄉紳馮淵,被葫蘆廟的壹個官員判刑。其實這個案子壹點都不復雜。然而,由於裁決者的貪婪,死者沈入海底,兇手逍遙法外。壹起簡單的殺人案,變成了“葫蘆案”,深刻地提醒了封建司法制度的黑暗。
現實意義和啟示:1。暴露出來的封建官場的黑暗和醜惡。尤其是賈雨村的冷酷無情、循規蹈矩、固若金湯,那短短的四句話“官方護體”就把這種醜惡的面紗撕掉了,赤裸裸地展示在世人面前。
2.斷網就是自毀。很多辦案人員經常用這樣的話來抱怨“網絡”對秉公辦案的幹擾,並為此感到苦惱。極少數辦案人員因為屈服於權力而辦錯案,最後觸犯了黨紀國法而被追究責任。
3.執法人員深受網絡影響。人際交往中的“網”是我們很多辦案人員的肘窩,也經常受到這個網的影響。辦理任何案件,都要秉公執法,決不猶豫,依法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