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房者要求退房;
2.15個工作日內退款。買受人提出退房後,開發商應在15個工作日內退還全部房款,並解除合同。在相關手續或文件簽訂前,開發商應為購房者向銀行支付每月本息;
3、超過15天,發包人應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2.履行期屆滿前,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3.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
4.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法律規定起訴開發商退房需要先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以及相應的證據材料。開發商違約後,買受人可以要求退房,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
強行傳喚、罰款和拘留必須得到總統的批準。
應發出傳票。
罰款和拘留應由書面決定。如不服,可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壹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第120條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采取強制措施,必須由人民法院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他人財物追討債務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予以拘留、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