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的公務員,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報經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辦審核,報省司法廳批準,可以申請公職律師執業許可證。
《公職律師執業證書》由司法部統壹印制,省級司法廳統壹頒發,年度註冊後有效;未經年檢註冊的,不得以公職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公職律師申請執業許可證後,應當向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
擴展數據:
工作職責
1,為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的決策提供法律咨詢,特別是對涉及全局性特點和難點問題的法律論證提供可行性分析;
2.參與接待黨委、政府領導的來信來訪;
3.承辦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4.為政府系統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5、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有義務為公民解答法律問題。
業務能力
1,政府公職律師應符合《律師法》關於律師應取得律師資格和律師執業證書的要求;
2、公職律師為政府宏觀決策提供法律分析和服務,是履行公務員的特殊職責,向社會提供法律援助是政府賦予的義務。所以,都是免費服務;
3.公職律師應具有公務員的地位。
百度百科-公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