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設立公司,應嚴格依法向相關機構申請提供公司名稱、股東人數、股東份額等基本信息。根據《公司法》第六條規定,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公司形式
1.有限責任公司:由50名以下股東出資設立的經濟組織,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對於初創企業來說,有限責任公司是目前最適合的企業類型。
2.股份有限公司:由2名以上發起人和200名以下發起人組成。公司的全部資本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設立程序嚴格復雜,不適合初創企業和中小企業。
3.有限合夥: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4.外商獨資公司: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外國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適用於股東為外國人或外國公司的企業。相比國內公司,流程更復雜,監管更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