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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兒童福利院需要什麽條件?

律師回答

申請入住福利院的條件:

1,無勞動能力、無贍養人、無生活來源的人員和優撫對象中的精神病人;

2.因父母雙方服刑(勞動教養)等原因被送養的孤兒、棄嬰和兒童;

316經過治療康復的孤殘青少年和精神病患者。

法律依據

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

(壹)寧夏社會福利院負責收養全區無勞動能力、無扶養人、無生活來源的精神疾病患者(以下簡稱“三無”)和城鎮優撫對象;寧夏兒童福利院轉出的16歲以上孤殘少年;救治無流浪乞討人員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困難群體的精神病患者。

(二)寧夏兒童福利院主要負責收養銀川市所轄各縣(市、區)符合收養條件的孤兒(棄嬰);因父母正在服刑(勞教)等原因被送養的兒童。

(3)地級市兒童福利院負責收養所轄縣(市、區)的孤兒(棄嬰);因父母正在服刑(勞教)等原因被送養的兒童。

(四)市、縣(區)社會福利機構和綜合福利服務中心負責收養“三無”人員、16周歲以上的孤殘青少年和經治療康復的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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