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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造借口借錢不是詐騙嗎?

以虛假理由借錢不壹定是詐騙。

以虛假理由借款屬於欺詐,是否構成欺詐由法律認定。普通的借款延期只能算是民事糾紛。協商不成,可以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借款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大量公私財物的,屬於詐騙,可以報警處理。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的客體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目標還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壹般認為,本罪的基本結構是: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詐騙→被害人有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

首先,欺詐所需的證據是:

(1)書證、物證壹般是文字或物品形式的物證;

(二)證人證言,是知道本案真實情況的人向司法部門或者有關人員所作的陳述;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供述,以及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機關口述或者承認的關於自己犯罪行為的情況;

(4)被詐騙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向執法人員作出的對案件真實情況的承認和描述;

(五)鑒定意見;

(六)勘驗、檢查、鑒定和調查實驗記錄;

(七)錄音、錄像和電子數據;

上述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詐騙罪的根據。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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