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為公民尋求幫助或投訴提供的主要渠道。
開通熱線電話,發展電子政務,設立信訪部門,依法建立行政裁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制度。
(2)尋求幫助或抱怨的意義:
幫助解決自身困難,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這將有助於促進政府不斷改進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標準化和信息化管理,加強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和政務服務平臺整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處理水平。
第九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