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實施以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改變或者變相改變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性質,不得出售、轉讓公辦學校。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法停止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改制的審批。
對重點學校的重點班亮“紅牌”
針對重點學校、重點班屢禁不止的情況,教育部近日印發《關於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進壹步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的若幹意見》,要求依法規範公共教育資源配置,不得以各種名義舉辦重點學校、重點班。
考試次數要嚴格控制,每天鍛煉壹小時。
保證學生每天鍛煉壹小時,小學生每學年參加社會實踐活動不少於10天,初中生每學年不少於20天。《關於實施義務教育法進壹步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的意見》對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實施國家課程計劃提出了嚴格要求。各地不得擅自增加考試科目課時或擅自減少非考試科目教學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