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國統考:英語、俄語或日語;政治;
(2)國考:專業基礎課(刑法、民法)和綜合課(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
2.文獻學
(1)法律碩士研究生聯考大綱。
(2)《法學碩士研究生聯考指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法碩的報考須知中寫著。“申請法律碩士須具有國民教育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本科)且同等學力本科畢業生須工作兩年以上;具有同等學歷的大學畢業生必須工作三年以上。”對於很多不知道法律碩士和法律碩士區別的人來說,說明壹下報考條件。
目前,我國法學高層次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律碩士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簡稱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
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教育的設立和1995、96年第壹批招生,以及2000年的聯考,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發展,加快了與國際法學教育的接軌,滿足了社會對高級法律人才的需求。
法律碩士(JM)僅限於非法學專業,不再分具體專業。其知識結構是寬口徑、厚基礎、復合型的。主要面向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法律服務和法律監督部門、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和企業管理部門培養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師、法官、檢察官、企業法律顧問等。
法律碩士學生主要招收法學專業本科生。分為法學理論、法律史(中國法律史、外國法律史、西方經濟法律史、法律文化史等。)、憲法學和行政法、刑法(犯罪學、少年法等。)、民商法、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司法鑒定等。)、經濟法(商法、經濟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