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履行合同包括完全不履行、部分不履行和不按期履行。如果不可抗力僅導致部分不能履行,其他部分仍應履行;如果只是影響預定履行,當事人還是應該及時履行。
2、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並不是發生了不可抗力就可以主張免除全部責任,只是免除了因其影響而無法履行的部分。
3.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當事人的責任,但仍應承擔違約責任。
4.法律有特殊規定不可抗力不能免責的,不能按此規定免責。比如,在客運合同中,因不可抗力造成人身損害,承運人仍應承擔賠償責任。此外,當事人壹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