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因占用公交專用道給予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的,每次記2分。占用公交專用道屬於違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行為,駛入其他車道的,應當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在道路指定的公交專用車道內,規定時間內只允許公共汽車和電車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該車道;如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況,可根據交警指揮或交通標誌指示,借用公交專用道行駛。
法律依據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三十六條,在道路劃定的公交專用車道內,規定時間內只準公共汽車和電車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該車道;如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況,可根據交警指揮或交通標誌指示,借用公交專用道行駛。
第九十六條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200元罰款:
(壹)逆向行駛的;
(二)違反規定在專用車道行駛的;
(三)在設有公交專用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車、電車違反規定在其他車道通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