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三個月寶寶離婚誰的撫養權更重要?

三個月寶寶離婚誰的撫養權更重要?

離婚三個月後,孩子的監護權壹般歸女方。但是,如果父母雙方協商壹致,或者母親不適合撫養孩子(虐待孩子,不履行撫養孩子的義務等。),且父親有撫養該子女的能力,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十四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的,對不滿二周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母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長期未治愈的兒童,不應與其生活在壹起;

(二)有贍養義務的條件,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其他原因,孩子跟媽媽住確實不合適。

第四十五條

父母約定不滿兩歲的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 上一篇:如何利用思政課加強大學生法制教育
  • 下一篇:陜西天佑前程就業服務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