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載人農用三輪車將處以200元罰款,具體處罰由當地政府確定;
2、無證駕駛農用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摩托車、拖拉機的,處500元罰款,並可處以行政拘留05日;
3.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農用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摩托車、拖拉機的,壹次記6分。
三輪車的危害如下:
1,司機安全意識淡薄。這些駕駛員大多沒有接受過正規的駕駛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識培訓,交通安全意識相對薄弱;
2、擾亂正常秩序,容易引發事故。電動三輪、四輪車在行駛時,由於速度比普通自行車、行人快,超車幾率大,容易發生刮蹭事故;
3、安全性能差,安全隱患多。電動三輪、四輪車技術含量不高,部分制造工藝粗糙。電動三輪、四輪車大多是私人改裝的車輛,“頭重腳輕”,穩定性差,沒有照明和轉向燈裝置。業主經常用油布、塑料布、廣告條幅搭建遮雨棚,嚴重影響騎車人視線;
4.事故賠償責任難以承擔。因為這類車輛基本沒有投保,壹旦發生事故,很難承擔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及時糾正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根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處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情節輕微,不影響道路交通的,指出違法行為,口頭警告後放行。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