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 6月22日下午,呂養走廊文(水)齊(縣)黃土路上,來了壹輛二套騾車。三四個公安人員在車上押著兩個殺人犯,七八個公安民警跟在車兩邊,雙手緊握步槍,氣勢磅礴。馬車的前板上,小侯被綁著,而張則被綁在馬車裏。經過公開審判,兩人被當場槍決。
1959年9月,文水縣公安人員在雲洲西村將石、張生兒、石喜玉抓獲。張生兒對其參與殺害劉胡蘭等7名烈士的行為供認不諱,判處有期徒刑1962年。石喜玉也承認自己是殺人案的共犯,被判死刑。大象鎮復仇玩家、抓捕劉胡蘭的烈士溫樂德於1959年2月23日在大象鎮被捕,1962年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1963年2月4日,石被文水縣人民政府槍決。閻部215團1營2連4排排長李寶山於7月21960自殺身亡。
徐德勝參與屠殺劉胡蘭等烈士後,不久因殺人“立功”被提升為營長。1947年2月2日,文水縣解放,逃回老家祁縣五鄉村繼續作惡。1948年,祁縣解放,徐德勝逃到嘉陵鎮,潛伏在“萬和堂”藥店當炊事員。經群眾揭發,於1951被公安部門抓獲,許於4月4日在祁縣五鄉村被槍決。
侯也是殺害劉胡蘭等烈士的兇手之壹。1947 2月1日,在交城縣西陵、東社戰役中,侯被八路軍焦文支隊俘虜,押解到呂梁九區聯絡部訓練大隊受訓。1950年秋,晉南稷山縣壹夥反革命分子在地下串聯組織“汾南遊擊隊”,策劃暴動,企圖推翻人民政權。侯也參加了這件事,並自稱是“大隊長”。1951 5月11日被成山縣公安局抓獲,當晚被押解至萬全縣公安局。在審判中,盡管他很狡猾,但在確鑿的證據面前,他最終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