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何判貪腐

如何判貪腐

法律主觀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貪汙罪的量刑是:1。貪汙情節嚴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貪汙情節嚴重,數額巨大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壹定數額罰金;3.貪汙情節特別嚴重,數額特別巨大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個人財產。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犯貪汙罪的,根據情節輕重,依照下列規定處罰:1。貪汙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2.貪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多次貪汙未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汙數額處罰。犯第壹款之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返還贓物,避免或者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有第壹款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犯第壹款罪,有第三款規定的情形被判處緩刑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同時決定將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不得減刑、假釋。

  • 上一篇:辯論:法律強制和道德引導誰對社會的影響更大?
  • 下一篇:盜獵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