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律對人的效力原則主要是屬地主義,結合個人主義和保護主義。
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壹切中國公民、組織和外國公民、組織(包括無國籍人),都必須遵守和適用中國法律;中國公民在外國也必須遵守和適用中國法律;外國公民在外國違反我國法律,損害我國或公民利益的,也可以適用我國法律(實際操作難度很大)。但除非法律有特殊規定,比如享有外交豁免權的人,在壹定程度上不受我國法律約束。不知道妳問的外企在法律上有沒有特別的規定。如果不是,他們必須遵守我們國家的法律。
法律對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對誰有效力,適用於誰。(1)人本主義,即法律只適用於本國公民,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非公民即使在本國境內也不適用。(2)屬地主義,法律適用於國家管轄區域內的所有人,無論是否為公民,都受法律的約束和保護;不在自己國家的公民不受自己國家法律的約束和保護。(3)保護主義,即以維護國家利益為依據適用國內法;任何人侵犯他的國家的利益,不論他的國籍和地區,都將受到該國法律的追究。(4)以屬地主義為主,結合個人主義和保護主義。這是近代大多數國家采用的原則。我們國家也是如此。采用這壹原則的原因是,我們不僅要維護我們自己的利益和維護我們自己的主權,而且要尊重其他國家的主權,並照顧到法律適用中的實際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