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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法學院的歷史沿革

法學院是廈門大學歷史悠久的主要學院之壹。1926年6月,廈門大學成立法律系,下設法學、政治、經濟三個系。1930年2月,廈門大學改為學院,法律系改為法學院。6月1934,法學院和商學院合並為法學院。1937結束,法商學院法律系關閉。

1940秋,原福建大學法學院轉入廈門大學,與廈門大學商學院經濟系合並,組建廈門大學法學院。與此同時,法律部重新開放。1950年9月,廈門大學文法學院並入文法學院。1952學校廢除學院制。1953,全國院系調整,廈大法律系再次關閉。

1979年8月,教育部批準廈門大學設立法學專業,法律系重新開學。1984 65438+2月,廈門大學與福建省聯合辦學,成立政法學院,下設法律系、政治與行政管理系、哲學系。1998年9月,政法學院更名為法學院,下設法律系、政治科學與行政管理系,哲學系納入人文學院。1999年4月,法學院成為管理實體性質的學院。

法學院於2003年6月5438+065438+10月在法律系的基礎上成立,原隸屬於法學院的政治科學與行政管理系劃入公共事務學院。

2015 12 13,廈門大學法學院加入新絲路法學院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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