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學士學位申請條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由具有學位授予權的考官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2.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科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
3.申請學士學位的條件:
(1)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國人民* * *和中國憲法,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學習成績優秀;
(2)學習期間,公共課程、基礎課程、專業主幹課程平均成績在70分以上,其中3門學位課程壹次性通過,成績達到75分;
(3)參加省學位辦組織的外語考試。通過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非英語專業學生可以免於參加統壹的外語考試。英語專業考其他外語。
4.學士學位申請方式:凡符合上述條件和要求的本科畢業生,在領取畢業證當年向其就讀學校或主考學校的相關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相關表格。支付壹定的考試、評估等費用。對於往屆本科畢業生,未取得學士學位者,不授予補充學位。
更具體的說,叫廈大自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