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廈門男子在網上賣4萬元舊書被罰28萬。
該男子萬萬沒想到,自己經常在網上賣書,卻被有關部門關註,並開出了處罰書,罰款28萬元。男人家裏有很多書。對於愛書的人來說,書不是物品,而是精神食糧。不願意把書隨便扔掉,願意賣給懂的人。男子經常在某二手平臺賣書,期間也沒有人來找他麻煩。這個二手平臺上有很多像這個人壹樣的人。
二、被罰款的原因是什麽?
違法的原因是這個人沒有圖書經營許可證,不允許在二手平臺賣書。由於二手平臺建立時間較長,很多在平臺上賣過書的人都表示以後不敢在上面賣書了,直接燒掉就可以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當然,這只是壹種調侃。因為男方也是律師,所以對法律知識框架也比較清楚。他對這壹結果表示不滿,並找到相關證據進行上訴。有關部門最後認為只是零星銷售,並沒有把舊書拿出去經營。
總之,希望相關平臺能夠控制用戶銷售的圖書類型。如果確實存在這樣的糾紛,就不應該讓男性在網上賣,否則不知道的人會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