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的解決方案:
1,報勞動行政部門(壹般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200-300元,勝訴全部由公司承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4.按照國家的規定,在仲裁或者訴訟中,可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還可以支付相當於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局的職責:
1.對本地區用人單位在勞動保險、勞動安全、勞動環境、勞動條件、最低工資保障、勞動合同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的用人單位,責令其限期整改;
2、依法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招工等手續;
3、完成上級政府和勞動行政部門交給的任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制止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並責令改正。
第八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有權進入用人單位了解勞動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查閱必要的資料,檢查作業場所。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執行公務時,必須出示證件,秉公執法,遵守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