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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如何規定產前假?

法律主觀性:

山東省的產假是158天。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對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山東省將增加60天產假,並給予男方7天護理假。

法律客觀性:

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

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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