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壹方違約時,另壹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壹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要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債務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的,債務人可以要求債權人賠償增加的費用。債權人承兌遲延期間,債務人無需支付利息。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壹方違約後,另壹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未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雙方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壹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失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7條?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