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是國家工商總局設立的。全國各地的消費者都有地方部門處理來電,主要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和舉報,調解消費者權益糾紛,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經濟違法案件,監督管理市場和行政執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消費者為生活消費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規定的事項,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壹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二條消費者有權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權益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