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省外進入和返回威海的人員,需通過電話或掃描“進入和返回威海人員疫情防控自我申報系統”進行申報,在到達威海後第1天、第3天和第5天進行壹次核酸檢測,原則上前3天不參加聚集活動。
3.來自未公布但七日內有社會疫情的中高風險地區的,參照中高風險地區來往人員政策執行。
4.省內發生局部疫情的地級市的入衛和返衛人員,需通過電話或掃描“入衛人員疫情防控獨立報告系統”進行報告,並在第1天和抵達威海後第3天進行核酸檢測。
5.近期有旅行史者,請密切關註疫情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信息以及中高風險地區信息。如有涉及疫情風險的人員,應立即向社區(村)、賓館和單位報告,並配合實施隔離醫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