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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法律主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章第261條規定了遺棄罪。行為人構成遺棄罪,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遺棄罪是指拒絕贍養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無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情節惡劣的行為。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二百零六條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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