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沒有規定叛國罪,但是規定了叛國罪,壹般不判處死刑。
2.“叛國”是指壹個人與敵人合作,背叛國家利益,背叛祖國的惡劣行為。
3.按照“叛國行為”的定義,應該符合叛國罪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零二條的規定,與外國的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構成本罪,可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壹十三條的規定,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只有上述行為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才能判處死刑。
4.綜上所述,如果有人勾結外國機構和個人實施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為,是不會被判處死刑的。只有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才能判處死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零二條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與境外機構、組織或者個人勾結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壹十三條本章上述危害國家安全罪中,除第壹百零三條第二款、第壹百零五條、第壹百零七條、第壹百零九條以外,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犯本章之罪的,還可以並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