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和退休人員在壹個保險年度內住院、門診緊急搶救或部分重特大疾病門診治療的醫療費用超過統籌基金“封頂線”時,由商業保險公司按照分段計算、累計賠付的方式負責理賠,但個人也要承擔壹定比例的費用,具體為:(!)3萬元至65438+萬元(含)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保險費支付94%,個人自付6%;(2)654.38+萬元至20萬元(含)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保險費支付96%,個人自付4%;(3)20萬元以上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保險費支付98%,個人支付2%。壹個年度內,大額醫療保險費最高比例支付額為每人30萬元。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