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壹段男子兩次投擲幼童的視頻在網上瘋傳。8月20日,警方通報,2020年8月19日22時許,接到報警稱金陵灣小區發生壹起傷害案件,受害男童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經查,犯罪嫌疑人劉某因兩人生育的孩子(兩歲六個月)與女友馮某發生爭執,將孩子扔在沙發上,致孩子受傷。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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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單獨設立“虐童罪”,降低定罪門檻;
“雖然虐待未成年人被判刑了,但是虐童事件並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全國人大代表、揚州CPPCC副主席、揚州市革委會主席、蘇北人民醫院醫療集團董事長王景成說,他在今年全國兩會上的提案是單獨設立虐童罪。
目前刑法中規制虐童行為的主要罪名是虐待罪和虐待被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罪。前者適用於“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後者是2015刑法第九修正案中增加的,適用於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看護責任的人,如托幼機構人員。
王景成認為,雖然刑法對虐童行為進行了處罰,但仍存在壹些問題,包括主體客體過窄,“虐待”的法律界定不明確,定罪門檻較高——需要構成情節惡劣。
王景成表示,很多虐童案件並非監護人所為,而是監護人、看護人的朋友、鄰居等熟人所為,並不是上述虐待罪的適用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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