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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法律分析:善意取得的法律後果:1。無權處分人與受讓人之間,因已完成交付或登記並支付合理價款,雙方的轉讓行為有效;2.在原所有權人與受讓人之間,原所有權人不得向受讓人主張返還財產,受讓人在原所有權人要求返還時享有抗辯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11條* * *無權處分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收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受讓人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受讓人在接受不動產或動產時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依法應當登記的被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已經登記,並且不需要登記的被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已經交付受讓人。

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權處分人請求損害賠償。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準用前兩款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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