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或與造謠者接觸者所做的造謠錄音錄像,其承認造謠事實的,應當保留相關證據;在網上散布謠言的,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予以協助。
誹謗罪的構成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客觀上講,是故意捏造、散布虛構事實的行為,足以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
2.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侵權的客體是自然人;
3.誹謗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壹般誹謗罪,妳需要年滿16周歲,16周歲以下的人為限制民事責任能力人。同時,16歲也是刑事責任年齡。16周歲以下的人有誹謗罪,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4.誹謗在主觀上必須是故意的。
誹謗的有效證據包括以下內容:
1,物證;
2.書面證據;
3.證人證詞;
4.受害人的陳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6.鑒定意見;
7、勘驗、檢查、鑒定、調查等記錄;
8.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綜上所述,沒有證據妳沒有發言權。妳必須收集對方誹謗妳的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6條_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