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法又稱成文法,主要是指國家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發布的具體的、系統的法律文件。成文法是不成文法的對稱。國家機關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以規範性文件形式表述的法律。我國的普通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地方性法規都是成文法。成文法的最高和最完美的形式是法典。判例法的法官從涉及相同事實的案件中總結出法律原則,並巧妙地運用到後來的案件中。法律完全在現實生活中成長,保證了法律與現實的最大契合。同時,法官在適用法律方面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權,他們的獨立性得到司法系統的保障。這壹因素決定了法官在判案過程中能夠公正合法地處理案件,從而創造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良好司法先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