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規範和交易規範
總的來說,本課程所包含的六部法律中,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破產法屬於商事組織法,而票據法、證券法、保險法屬於商事交易法。
強制性規範和任意性規範
1,商法中的強制性規範:
任何法律制度都必須在穩定性、壹致性和靈活性之間取得平衡。顯而易見,法律應該是超越時空的壹致和穩定的。這樣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保證安全。
2.另壹方面,除了強制性規範,任意性規範的作用也很重要。
為了提高經濟效率,商法必須以自由原則為基礎,設置任意性規範,為當事人意思自治預留足夠的空間。在商法中,自由原則主要體現在法律中的直接任意條款,包括授權條款和選擇性條款。
(3)實體規範和程序規範
商法中的實體規範主要是關於權利、義務、責任、條件、限制和行為。
壹些商法還包括程序性條款。
以上是商法的主要內容,從三個方面介紹:壹是組織規範和交易規範,二是強制性規範和任意性規範,三是實體性規範和程序性規範。這三個方面都融合在壹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