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目前並沒有明確規定商品價格的利潤超過是違法的,只是規定部分商品超過市場價的幾倍或者超過政府指導價的浮動幅度才是違法的。經營者在價格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壹)自主制定屬於市場調節價的價格;(二)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範圍內制定價格;(三)在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產品範圍內制定新產品試銷價格,特定產品除外;(四)依法檢舉和控告侵犯其自主定價權的行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壹條* * *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享有下列權利: (壹)自主制定屬於市場調節價的價格;(二)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範圍內制定價格;(三)在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產品範圍內制定新產品試銷價格,特定產品除外;(四)依法檢舉和控告侵犯其自主定價權的行為。法律依據:《價格法》第11條,經營者在進行價格活動時享有下列權利: (壹)自主制定屬於市場調節價的價格;(二)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範圍內制定價格;(三)在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產品範圍內制定新產品試銷價格,特定產品除外;(四)依法檢舉和控告侵犯其自主定價權的行為。